環境部於112年7月17日通知佈告「一次用旅宿用品限制使用對象及實行體例」,自114年1月1日起正式實行,相幹規範與因應辦法以下:
經調查有些旅宿業者為提拔服務便當性,習慣將牙刷、梳子、刮鬍刀等一次性備品以「組合包」情勢供給,即使消費者僅需其中一項,其他物品亦會被拆封、使用乃至遭棄置,造成資源華侈與情況承當,為改良此現象,情況部提倡業者調劑供給模式,鞭策「需要什麼、提供什麼」的單項備品供給原則,消費者如遺忘自備備品,可主動向櫃檯或指定辦事區域提出需求,由業者供應所需品項,避免一次供應多樣物品。此外,旅宿業除於訂房時提示民眾自備小我衛生用品外,民眾入住時若未自備小我衛生用品,可向旅宿業提出需求,由其免費或販售提供。
1、不得提供小於180毫升的小瓶裝洗髮乳、潤髮乳、洗澡乳、乳液等四種液態盥洗及調養用品。但於其從屬舉措措施、服務舉措措施、客房以外之經營舉措措施陳列者不在此限,如SPA、三暖和、游泳池、推拿舉措措施、健身房等。
2、梳子、牙刷、牙膏、刮鬍刀、刮鬍泡、浴帽等六種小我衛生用品不得於客房等營業場所擺設。旅宿業可於盥洗沐浴室改以擺設大於180毫升固定式瓶裝或掛壁式等體例,供消費者使用。
以上訊息由環境部提供
源頭減量的旅宿用品政策強調「可依需求供應」七成民眾支撐
另外,環境部資源輪回署律例實行約半年擺佈(6月10、11日),針對全國18歲以上民眾,進行一次用旅宿用品管制政策意向查詢拜訪,調查成果顯示有57.7%暗示本來就會自備,31.6%會配合新規定自備,故近9成的民眾會自備個人衛生用品。
離婚證人情況部提示,旅宿業者要揭穿相幹資訊,於官網或民眾訂房時清楚說明備品供給體例,並依民眾需求供應個體品項,如民眾入住時發現遺忘攜帶,業者照舊可以依民眾需求供給備品。
為使政策順遂鞭策並削減實施過程當中的爭議與誤解,環境部於律例通知佈告前,即與公會及旅宿業者睜開政策溝通,透過申明會與定見徵詢等體例,廣納業界聲音,本次限制一次用旅宿備品的政策,核心理念並非「制止提供」,而是提倡「不主動供給」,即不將一次性備品作為標準房務備品陳列於房內,改為消費者若有需要時再提供,以改變過去「自動供給、不管是不是需要」的慣性模式,進而減少資本揮霍與垃圾產生,環境部在政策規劃階段即關注到旅宿業對辦事品質的重視,是以在律例設計上保留彈性空間,使業者得以在吻合律例原則下,根據住客需求彈性供應個人化服務,統籌搭客住宿體驗與環保方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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